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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辉东《论语史鉴》:历史上真实的包公!

2021-11-05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第十三篇第24章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贡:姓端木名赐,“孔门十哲”之一,孔子最亲密的弟子之一,孔子好友、卫国贤大夫蘧伯玉的外孙。

子贡是“孔门四科”中,言语科的代表,颇有外交才能,曾做过鲁国和卫国的国相,他曾凭一己之力“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改变了春秋末期的国家局势。被称为纵横家的鼻祖。

子贡还非常擅长经商,富可敌国,被称为儒商鼻祖、财神。

子贡品德高尚,富而不骄,又是个尊师模范,曾为孔子守孝六年。

皆:俱词也。从从从曰,上部为两个“人”,表示二人并行;下部为“曰”,“曰”为指事字,示口在言浯。两字合起来的意思是两个人共合一口,言语一致,表示“异口同声,步调一致”。

皆,后讹变为从比从白,其原义就是:俱、同等,如《小尔雅》:“同也。”

后来引申为“都”、“全”的意思,用作副词,如“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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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可也:不足为凭。

全文理解为:

子贡问道:“全乡的人都喜欢他,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还不足为凭。”子贡又问:“全乡的人都厌恶他,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还不足为凭。不如乡里的善人都喜欢他,乡里的坏人都厌恶他。”

本章谈如何通过众人的评价识别人。孔子说“乡人皆好之”或“乡人皆恶之”的人“未可也”,这是因为在考察和识别人的问题上,不能简单地以众人的好恶作为依据。而应该从善恶两方面来考察。

孔子把“乡人皆好之”的人,也就是全乡人都说好的好好先生,称为“乡愿”,并斥之为“德之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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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曾说:“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认为这两种人的行为都超乎寻常,因而一定要仔细地考察、辨别。

孔子告诉人们:“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只有那些有仁德的人,对人对事才有是非标准,才敢于坚持原则,既能对符合道义的人和事表示支持,给予帮助;又能对违背道义的人和事表示反对,加以阻止。

因此,“乡人之善者”才会“好之”,“其不善者”才会“恶之”。这样的人,才是值得肯定的。

孔子关于如何识别人的这些思想,深邃而透彻,对于我们听取意见,考察识别各类人,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听取众人意见是必要的,但绝不能盲目从众,而要坚持是非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盲目从众,不足以明是非,识真伪,辨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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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包公

很多人都受电视剧或者小说的影响,误以为包公出生于穷苦人家,从小由嫂子养大,他称呼嫂子为“嫂娘”。

其实,历史上的包拯出身于殷实的官宦之家,自幼受到良好的儒家教育,他的父亲包令仪曾在宋太宗时代任职刑部侍郎。

包拯有一妻一妾,妻子董氏生长子包繶[yì],先于父亲去世,包繶妻子崔氏生子包文辅,不幸夭折。

包拯不忍心看着儿媳崔氏孤苦伶仃过一辈子,就劝她改嫁,但崔氏却发誓不离开包家:“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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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五十九岁再得一子,即次子包绶,是他的小妾孙氏所生。可惜这个孩子五岁的时候,老爹就去世了。

包拯临死前,将小妾孙氏遣回娘家,嘱托儿媳崔氏抚养包绶,崔氏对小叔子视若己出,抚养他长大成人,包绶对嫂子“以母礼侍之”,称呼嫂子为“嫂娘”。

后人把这段历史移花接木到了包拯身上,以讹传讹,包拯就被传言说成是个没娘的孩子了。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是春秋时代楚国忠臣申包胥的三十五世孙。28岁考中进士,后因父母身体不好,他不忍心离开父母,直到父母去世,他守孝期满后,才离开家乡出任天长县知县,这是他已经36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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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断案如神,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他善于利用心理战,不需要有太多证据就能断案。所以包拯又被尊称为“包青天”。

他任知县时,刚到任,有人割了一户人家的牛舌头,失主上诉。包拯说,把牛杀掉卖了吧。牛是农耕社会主劳力,宋朝规定杀牛者犯罪。

于是有人来报告,说有人私自杀牛。包拯对这个人说:“你为何割了人家牛舌又来告他?”盗窃者只好认罪。

有一次,一个人身上带着金条出门,一个晚上,喝酒的时候,他怕酒后会弄丢金条,于是就把金条让朋友暂时保管。

第二天,那个朋友矢口否认自己为他保管了金条,于是被告到了包拯的县衙里。

就在他们在县衙庭辩期间,包拯私下安排衙仆去被告家里,勒令他们把金条交出来,被告的家人以为事情已经败漏,乖乖地拿出了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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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40岁时,调任端州(今属广东肇庆)知府,端州盛产砚台,是朝廷贡品,历届知府都会以上贡贡品为由在民间搜刮砚台,用端砚来巴结权贵,包拯却直到任期结束,未带走一方砚台。

包拯在任内清正廉洁,不畏权贵,执法严格,扬善惩恶,任职开封府尹期间,京师奸佞大为收敛,时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包拯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改知谏院(宋代设立的舆论机关),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管理皇家藏书的官职)、河北都转运使(主管运输的官职),后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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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史书评价他人品正直,厌恶官吏对百姓苛刻,性情敦厚,痛恨坏人。不轻易与人交往,不会有意讨别人喜欢,没有私人请托的书信,主动与老友、亲戚同乡断绝往来。

包拯此后几经升迁和调任,后任开封知府。在京城任知府,史载包拯治事刚强,贵戚、宦官惧怕他,行为都有所收敛。

按开封府老规定,到衙门诉讼的百姓,不能走到大堂阶下。包拯改变做法,打开正门,人们可走到堂前陈述是非。有宦官和贵族建花园,占土地,使河道阻塞,包拯下令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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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拿地契找说法,包拯审核后发现被涂改增加了步数,就上报皇帝制裁了对方。

包拯还是民间传说中阎罗王的原型,他有着“日断人间,夜判阴间”的超能力,所以在各种文艺作品中,他的形象不但黑脸,而且额头上有一个月牙的标志。

包拯在皇帝面前都毫无惧色,他敢在宋仁宗面前历数他的过错,他向宋仁宗请立太子,不仅没触犯皇帝,还得到了明确回复。史载,包拯上奏:“东宫太子空缺很久了,天下人都感到担忧,陛下不册立太子是为什么?”

宋仁宗看到包拯的奉章后问他:“你认为该立谁为太子?”包拯说:“我无能,还没考虑要立谁,我请求早立太子,是为国家大计。陛下问我立谁,是怀疑我。我快60岁了,没有儿子,并不是为自己和后代邀宠啊!”宋仁宗听了很高兴:“这事要慢慢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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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张方平任职三司使,买了土豪的财产,包拯弹劾他罢了官;宋祁接替张方平,包拯又弹劾他;宋祁又免职,由包拯暂时代理。欧阳修质疑:“牛踩了田,包拯夺人家的牛,处罚很重了,他又贪图肥缺,是不是过分?”

为了避嫌,包拯听到后就待在家里,躲避代理三司的任命,过了很久才出来。主持三司时他又改变了一些老规定,以前皇宫物品从各地选用,使百姓困难。包拯则设市,公平买卖,使百姓不受侵忧。

历史上关于包公的传说有很多,有些是脱离了历史真实的艺术加工,比如“铡美案”完全是杜撰的,陈世美其实是清朝时期人。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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