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生找了个工作在嵩山路,叫我一起合租,方便我上课也方便她上班,可是我竟然拒绝了,告诉她打车从她家走去上班比租房子合适。还不用遭罪,吃家里的还省事儿省饭菜钱。我真是太善良了,感觉自己错过了免费做饭收拾屋子的“保姆”和与女生共处一室化身为狼的机会。[笑cry][笑cry][笑cry]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