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叔侄错案”三名纠正检察官记二等功
2013-06-05
来源:
法制网
评论0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记功表彰大会,决定给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给张飚、魏刚、高晨三名检察官荣记个人二等功。
“浙江叔侄错案”翻案后,张飚被众人称为平反冤案的“幕后英雄”。然而,面对荣誉,这位已退休的检察官却始终表现得低调淡然。
“如果在案件中发现了问题却没有纠正,那是我的失职,而纠正它是我的职责。”张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张飚原是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官,2011年9月退休。他从事检察工作31年,其中在监所检察岗位工作了10年,审查减刑、假释人员7681人,没有出现一次差错,做到法院、监狱、服刑人员“三满意”。
2007年7月,张飚在石河子监狱巡查时,得知服刑人员张高平坚称自己和侄子张辉没有犯强奸罪,不断地向司法机关申诉。张飚随即找其谈话,调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发现该案的关键证据证明力不足,案情细节存在疑点。
之后,根据石河子市检察院和新疆自治区检察院的指示,张飚先后发函调取了被害人DNA检验情况说明、证人身份证明等大量证据,并向相关司法机关转交了申诉材料和谈话笔录。
在有关方面的重视下,2013年3月26日,张高平、张辉二人被改判无罪。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