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4月28日 6.7°C-11.4°C
澳元 : 人民币=4.73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案一审结束,网易胜诉,下周二审

1个月前 来源: 17173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都市快报讯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一案又传来新的消息: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与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的案件二审将于3月26日开庭。据接近网易《天下3》的相关人士证实,该案件一审判定被告《天下3》胜诉,法院驳回杰威尔205万元索赔等全部诉讼请求。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案一审结束,网易胜诉,下周二审 - 1

法院认定,转发抽奖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见的宣传方式,《天下3》微博自费抽送周杰伦数字专辑等玩家福利活动不具备营利性质,较难令公众产生周杰伦是代言人等联想,未违反商业道德,判定被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案一审结束,网易胜诉,下周二审 - 2

杰威尔和《天下3》发布声明

2022年7月,周杰伦时隔6年发布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引发全网抽奖赠送数字专辑热潮,《天下3》等多款游戏产品自发组织微博抽奖活动回馈用户。7月11日,杰威尔发布公告称将针对《天下3》私自赠送周杰伦新专辑及演唱会门票采取法律措施。该公告发布后,《天下3》第一时间删除相关活动,并发布澄清公告,表明该抽奖活动仅为回馈老用户。2023年4月17日,杰威尔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天下3》相关三家主体公司案件,在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法院认定被告网易胜诉,驳回杰威尔205万赔偿等全部诉请

据悉,法院围绕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焦点逐一分析、研判,最终认定被告《天下3》所有被控行为均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杰威尔205万元索赔等全部诉讼请求。

1、微博转发抽奖是常见活动,不易造成混淆误认

针对杰威尔主张的《天下3》于2023年7月举办的赠送玩家周杰伦新专辑活动、未经官方正式授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认定微博转发抽奖是常见活动,大量社交媒体账号举办转发抽奖周杰伦专辑或者演唱会门票活动,公众不易误认抽奖方与周杰伦存在代言等特定关系。

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案一审结束,网易胜诉,下周二审 - 3

多款游戏发布周杰伦新专辑抽奖活动

2、“游戏道具”实为“专辑兑换凭证”,无引流、营利性质

同时,法院也驳回了杰威尔主张的《天下 3》在游戏中将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成游戏道具进行销售。法院认定,“游戏道具”仅为专辑兑换“凭证”,且该活动只针对游戏20级以上老玩家开放,并不具备拉新引流、营利等性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公众号发布玩家弹奏的《青花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杰威尔在诉讼中还提出,《天下3》于2022年3月6日发布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使用周杰伦音乐作品的行为也属于侵权。对此法院指出,微信公众号提及《青花瓷》与涉案其他行为关联性弱,系独立行为。两原告于本案中明确放弃著作权侵权主张,要求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但即使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评价,歌曲为游戏玩家弹奏、歌词曲谱广为人知,难以认定该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4、微博文案合理使用周杰伦姓名,非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定,从行为目的看,《天下3》在抽奖微博中使用周杰伦姓名属于合理使用,是在指明奖品为周杰伦的新专辑,另从行为结果看,原告也未举证损害。相关公众的判断能力,可以区别这些活动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行为,故上述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专家称应警惕不正当竞争法滥用 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杰威尔与网易《天下3》诉讼案,也引发了不少法律专家、学者关于如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避免过度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权,从而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关注和探讨。

“随着立法与司法实践不断发展,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早已不局限于同业经营者,但是这也造成了‘反法很忙’的现状。”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深圳电子竞技行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委员高记源表示,在此情况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更需要从多方面综合审慎评估,不能简单地把不正当竞争和“蹭热度”直接划等号。既要评估该行为本身是否具有不正当性,是否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是否让消费者误以为双方存在代言、合作等特定联系等;更要从行为结果看,是否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是否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实际利益。

同时,高记源提醒,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更为谨慎。“《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成为商业社会的润滑油,以及知识产权各个部门法的黏合剂,而非打输出的万能牌。”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业行为在《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框架内尚且不构成侵权,同时也不违反《反不正竞争法》具体条款的规定,没有必要强行扩大原则性条款的适用,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市场能够自行调节的,应当交给市场解决,才更有利于良性竞争以及经济发展。

【来源:都市快报】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info@mel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