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02日 11.0°C-14.7°C
澳元 : 人民币=4.73
墨尔本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男子遭围殴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潜逃 22 年后投案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

2022-04-06 来源: ZAKER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男子遭围殴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潜逃 22 年后投案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 - 1

▲张洪臣姐姐指向案发现场

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

因与人发生口角,被对方纠集多人踹拽、追打,张洪臣持刀反击并致其中一人死亡。在潜逃 22 年后,张洪臣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日前,这起案件有了终审结果:张洪臣一审因 " 防卫过当 " 获刑 9 年、提起上诉后,邯郸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称,一审判决认为张洪臣面对他人不法侵害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这是一桩发生于 1998 年的命案。河北邯郸,案发当晚,时年 19 岁的张洪臣到邻村看电影和歌舞团表演时,与村民王民科发生口角;当晚,张洪臣骑自行车回家,途中遭到王民科等人提前蹲守、踹拽、追打。

这一过程中,张洪臣持刀反击,王民科被捅伤后死亡。从此,张洪臣踏上了逃亡之路,直到 2020 年 12 月,已经年过 40 岁的张洪臣,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毛演堡派出所投案。

投案后,张洪臣承认自己捅伤王民科的事实,但坚决认为自己是 " 正当防卫 ",不构成犯罪;检方则认为,张洪臣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责。

一场口角引发的命案

男子称被多人追打后 " 夺刀反杀 "

从发生口角,到 " 提前埋伏 "、追打,再到命案,双方的冲突一再升级。

1998 年 7 月 3 日晚上,邯郸市西河庄乡村民张洪臣骑着自行车,来到邻近的毛演堡乡南元寨村。根据张洪臣本人供述,当时,他在当地一家糠醛厂上班;案发当日,一名同事告诉他,村里有老人去世办白事,有电影、歌舞表演," 让我去他村里玩。"

张洪臣说,当晚,他前往南元寨村,在看电影时,他看到前方站着一名男子,看背影以为是他的同事,就用手拉了一下,结果认错了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

这名与张洪臣发生口角的村民,就是本案的死者王民科。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相关判决文书内容显示,双方发生口角后,张洪臣骑自行车回家,在行至南元寨村北小桥附近时,被事先在此守候的王民科及其所纠集的王延民等人拦住,他们将张洪臣从自行车上踹拽下来,并追打张洪臣。

张洪臣本人供述,他骑着自行车,突然被人一脚踹倒," 有 6 个人围着我打,我抓住对方刀夺过来,我拿刀推人时,对方一个人倒地上了。"

在张洪臣的讲述中,这是一个 " 夺刀反杀 " 的版本。但是,他的相关供述并未被法院认可。在案证据中,只有张洪臣一个人供述对方持械、持刀打自己,自己跟对方夺刀,没有其他证据印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洪臣是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子,先后捅伤了王民科、王延民。王民科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王延民受轻微伤。

经鉴定,王民科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右锁骨下动脉及胸腔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男子遭围殴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潜逃 22 年后投案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 - 2

幼时的张洪臣(左二)

潜逃 22 年后投案

认为属于正当防卫选择主动投案

案发后的第二天,王民科亲属报警,当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这时张洪臣选择了逃跑,于是,公安机关对张洪臣上网追逃。

张洪臣的姐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张洪臣逃跑以后,20 多年没有任何音讯," 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直到 2020 年 12 月 6 日晚上,张洪臣突然回到家中," 他额头上有一块记号,虽然 20 多年没见面,我还是一眼认出他来了。"

张洪臣姐姐说,张洪臣这一次突然回来,就是来投案的," 他告诉我们,最开始逃亡的那些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最近几年,他看到了不少正当防卫的新闻报道,结合自己当年的遭遇,认为自己没有错,自己也是正当防卫,就有了信心。"

回家后的第二天,2020 年 12 月 7 日,张洪臣主动来到肥乡区公安局毛演堡派出所投案。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投案后的最初几天,张洪臣被警方采取了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的强制措施,直到 2020 年 12 月 22 日,才将张洪臣刑事拘留。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针对张洪臣的行为究竟是 " 故意杀人 " 还是 " 正当防卫 ",抑或是 " 防卫过当 ",事件多方均持不同观点。

被害人王民科的家属提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洪臣的刑事责任;张洪臣则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 对方打我时手持器械。"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检察院则在起诉书中指出,张洪臣行为构成防卫过当。

两审均认为 " 防卫过当 "

认定用随身携带刀子反击被判 9 年

最终,两审法院均认可了肥乡区检察院的指控意见。

肥乡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称,张洪臣面对王民科等人事先守候、踹拽、追打的不法侵害,持刀反击捅伤王民科、王延民并致王民科死亡,具有防卫性质;但证据显示,王民科等人实施不法侵害时未持器械,张洪臣系用其随身携带的刀子捅伤王民科等人,这一行为依法属于防卫过当,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男子遭围殴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潜逃 22 年后投案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 - 3

▲一审法院认为,张洪臣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王民科等人与张洪臣因琐事临时发生口角,王民科等人实施不法侵害时并未使用器械工具,相比于王民科等人的侵害手段及程度,张洪臣用致命性工具刀子捅刺王民科身体要害部位,造成一死严重后果,其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明显不相适应,造成了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 肥乡区法院指出,现有证据不显示王民科等人存在抢劫等严重危及张洪臣人身安全的致命性攻击或者暴力性伤害行为,不适用特殊防卫规定。

" 张洪臣面对他人不法侵害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1 年 9 月,肥乡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洪臣有期徒刑 9 年,并赔偿丧葬费、交通费的 70%,为 2.8 万余元。

男子遭围殴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潜逃 22 年后投案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 - 4

▲张洪臣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9 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均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1 年 12 月 3 日,邯郸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称,被害人王民科因琐事于深夜拦截并与张洪臣发生殴打,张洪臣持刀反击,所捅刀数及部位、所处的境况,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因此,不应以 " 故意杀人罪 " 追究其刑责。

针对张洪臣 " 正当防卫 " 的上诉理由,邯郸中院认为,原判决认为张洪臣面对他人不法侵害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因此,邯郸中院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红星新闻】所有,腾讯新闻享有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电话: (03)9448 8479

联系邮箱: info@mel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