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0万赔定了!比伯剽窃案面临第3次诉讼
2016-04-26
来源:
新浪娱乐
评论0条
据台湾媒体报道,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和他的恩师亚瑟小子(Usher)3年前被饶舌歌手德文科普兰(Devin Copeland)控告小贾斯丁2008年成名曲《Somebody to Love》是剽窃他同年发行的专辑《My Story II》里的同名歌曲。25日《Radar Online》报道,小贾将面临第3次诉讼,1千万美金(约人民币6500万)似乎赔定了。
据《Radar Online》报道,法院公布29日小贾斯汀得前往维吉尼亚海滩出庭,回答德文科普兰指控的相关问题,然而去年6月法庭就表示2首同名歌曲十分相似,经过2次诉讼后,第3次比伯要打赢似乎有点难。在结果出来前小贾斯汀仍坚持歌曲是原创的,而德文科普兰则要求他赔偿1千万美金。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