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男主人:放弃民事赔偿 只求重判!(图)
明日上午9时,“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将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今年8月21日,检方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起诉书中显示,“6月21日晚,被告人莫焕晶又用手机网上赌博,输光了连同当晚用被害人家中一块手表典当所得款项在内的6万余元钱款。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6月22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被害人朱小贞及其子女林柽一(男,10岁)、林臻娅(女,7岁)、林青潼(男,4岁)四人困在火场中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发生后,被告人莫焕晶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火灾发生后,林生斌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胡子拉碴,神情憔悴,不愿开口说话。12月19日,新京报记者在事发的蓝色钱江小区附近咖啡馆内再次见到林生斌。火灾后,他就搬离此地,和父母一起在附近租住。
和6个月前相比,林生斌气色见好,刮了胡子。案发后,他已在江西云居山一座寺庙皈依。现在,他全部精力都用在打官司上。
林生斌说,他已决定放弃对莫焕晶的民事赔偿,只求法庭能够从重判决。12月19日,开庭在即,新京报记者分别对话了双方律师。
林生斌代理律师林杰:唯一诉讼请求就是严惩嫌疑人
林杰称,这是一个悲剧,林生斌失去了妻子和孩子,如果他不是律师,也会从道义上支持他,现在作为代理律师,刚好可以给林生斌法律上的帮助。
新京报:什么时候和林生斌第一次见面?当时他是什么状态?
林杰:今年9月中旬我们第一次见面。当时距离案发已过了3个月,但我感觉他一直没有从里面走出来。
他有时候说到事发当天一些细节时,声音是哽咽的。他拿到了几个录音,有他妻子的求救电话。我听了一下,很凄惨。
新京报:能描述一下那个电话里的场景吗?
林杰:电话里朱小贞在起火时拿手机报警,就说“什么地点着火了,你们赶紧来救”,她的语气非常急迫,人都要崩溃的一种状态。报警电话里面还有一个小男孩的哭声。
新京报:为什么放弃对莫焕晶方面的民事赔偿要求?
林杰:放弃民事赔偿有利于法庭从快审理这个案子。因为一旦有民事赔偿的话,法庭要考虑到底有多少损失,要怎么赔,所以速度就会比较慢。第二,我们对法庭唯一的诉讼请求就是要严惩莫焕晶。所以我们希望放弃民事诉求之后,法庭关注我们刑事上的诉求。这是我们唯一的一个诉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诉求。
新京报:会向其他主体提出民事赔偿吗?
林杰:我们现在的诉讼阶段是指控莫焕晶的刑事犯罪,还没确定把哪些方面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新京报:你的诉讼思路是怎样的?
林杰:分两步走,首先是刑事案件,其次是民事赔偿诉求。我们要通过刑事诉讼来确认这个案件里边的一些证据,包括我们以后在民事开庭当中所要求的一些主张,这些主张里边可能要用到的一些证据,通过刑事阶段来确认。
新京报:假如莫焕晶自己表示不想活了,想以死谢罪,这对法官量刑会有影响吗?
林杰:理论上不应该产生影响。我相信法庭还是根据事实、法律来准确地量刑定罪。
新京报:庭审预计持续多长时间?
林杰:我预计不会超过一天。因为虽然莫焕晶有两个罪名,一个是放火罪,一个是盗窃罪,但是被告人只有一个,公诉机关的举证过程、对方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可能都会比较详细,那么时间就会比较长一点,但一天应该会结束。应该不会当庭宣判,法律规定法院立案之后6个月之内宣判就可以。
新京报:你们是否向消防部门申请了消防责任事故认定报告?
林杰:我们向消防提出了这个申请,但消防没有向被害人家属出具这个消防火灾事故鉴定报告。
莫焕晶辩护律师党琳山:莫焕晶在看守所中写信道歉
12月19日下午,党琳山律师在杭州市看守所会见了“6·22”蓝色钱江纵火案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
新京报:莫焕晶现在状态如何?
党琳山:谈不上什么状态,看守所的日子很难熬,二三十个人住一间,别人都以为她是死刑犯,每天戴着很粗的脚镣。
她性格比较内向,案卷里面,几个雇主都说她比较安静。
新京报:家人对她什么态度?
党琳山:莫焕晶这些年赌博,输光了就借亲戚朋友的钱,后来亲戚朋友借不到钱就开始借高利贷,她家人替她还了很多钱。莫焕晶作为被告者,民间借贷有十多起,进入执行程序的已经有六起。莫焕晶的妹妹说,为什么有戒毒所没有戒赌所?要是有戒赌所的话,把姐姐关那里面两年戒一戒。
这个人生也算比较悲催,一手好牌打烂了。她现在搞成这个样子,因为躲债回不去家,离婚了小孩也见不到,她前夫也把她拉黑了。
新京报:她的家人来看过她吗?
党琳山:看守所不让家属见面。她提起家人,特别是提及小孩,还是很想见,让我给她带照片。她的儿子和朱小贞的大儿子一样大。
新京报:她给林生斌写过信?
党琳山:8月15日我告诉她,林生斌摔倒住院了(编者注:8月2日,林生斌跌入瀑布下的池塘,全身多处骨折)。她就在看守所里写了封信。后来8月20多号的时候,我和她爸爸见过一次,从法律上来讲,莫焕晶是成年人,她自己做的事她自己承担,家属其实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是从道义上来讲,人家确实很惨,一般是有所表示的,她爸爸就也写了一封。
新京报:信的内容是什么?
党琳山:主要是道歉,里面有一句话,如果我死了能让你好过一点,我真的愿意立刻去死。
新京报:你认为案件中其他主体有责任吗?
党琳山:希望还原事实,接下来才能理清责任。根据现有信息,莫放火肯定要承担责任,但造成四人死亡,物业和消防也有责任。
新京报:此次庭审有哪些辩护空间?
党琳山:首先要考虑到主观状态和动机。莫焕晶的动机是想放点小火,然后把火救了,让朱小贞感激她,她再去借钱。她一直供述她的动机不是杀人。
第二是考虑她的犯罪情节手段。莫焕晶在五点放火,她说是因为朱小贞每天五点就起床运动,救火比较容易。还有她放火的地点是在客厅一个角落里,也不想把火放大。
第三就是莫焕晶有认罪的态度。
但她没有能力赔偿,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还有就是她不可能得到家属谅解。如果能积极赔偿,能得到家属谅解的话,判死刑的概率比较小,但这个案件是比较困难的。
新京报:莫焕晶家人对庭审的期待是什么?
党琳山:莫焕晶对我比较信任。我也跟她家人说过,情况非常困难,他们应该有心理准备。